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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在課堂提出這個問題讓我覺得還蠻有趣的,因此想和自己思辯一番。

首先我想到的是,在提出這個問題之前,我想知道的是何為善行何為惡行,如果說我們不能去區分善惡的話,那善行與惡行就沒有意義了,這令我想到康德所主張的「行為的倫理價值,在於行為者善的意志,而不在於行為的效果」,我覺得這也和惡行是否能用善行抵銷有很大的關係,誠然我們必須認為惡即是惡,不應有真惡及假惡,但是我們也常聽到人說:「不知者無罪」,所以動機是很重要的,就像小孩子在還未有自我和他人的區分概念時,當他擅自拿別人東西,而我們告訴他不能拿「別人」的東西,這叫做「偷」,是不對的,我相信他無法了解,那在這樣的情形下,你還能說他做了一件惡行嗎?是,你會說,但無實質的意義,因為沒有人會認為這是真正的惡,因此他有其名而無其實。

舉這個例子當然不是因為要替那些犯罪的人開罪,曾經看過人家說(忘了在哪看過),一個人之所以犯錯,那是因為他不知道這是真正不好的,我們會說他知道啊,書本老師都有教他知道偷東西是不好的,他還偷是不對的,但是他並沒有真正去了解到偷東西為什麼不好,只是被強迫知道是不好的,就像人在還不知道被火燒到會痛之前,人家若告訴他會痛,他只是知道,但和他被真的燒到又是不一樣的,但康德也說,他提出這個理論並非傳達這樣的觀念:以為善意能夠將惡行合理化,以為只要有善意,便什麼都可行。我認為先使其知道真正的惡,在探討能否用善行抵銷。

回到問題本身,當然我認為善行是不能抵銷惡行的,錯誤就像把鐵釘往牆壁釘下去,即使拔起來,被釘下去的痕跡永遠都在,打人的人並不會因為全心照顧被打的人,而讓被打的人當初所受的痛的回憶因而消失;殺人的人也不會因為捐很多很多的錢,被殺的人就能復活,這是我們都知道的。

然而站在教育的立場,我則認為惡行應該被善行抵銷,因為我們都知道,善有分小善大善,惡當然也有分小惡大惡,而通常學生所犯的惡以小惡居多,況且學生本來就該享有「從錯誤中學習」的權利,既然如此,我們理應比一般社會大眾有更廣闊的包容心去允許他們犯錯,然而真正重要的是在他們犯錯時,我們有沒有去了解他們是否真的知道錯了,抵銷畢竟不是彌補,而是讓他們在這次的錯誤中學到真正的善,而不要流於只是用善行來消除其心理的罪惡感,如果這樣,只會變成一種惡性循環,做錯的學生並不在乎他所做錯的,反正只要再掃掃地,幫幫同學做事,就可以了,抵銷的美意應該在於讓他們知道自己真的錯了,即使是粗心的,無心的,都是錯了,但這個錯不但不能使你困頓下來,反而能使你成長,你知道了被偷東西的人心裡有多難過,因此你不再偷,你知道因你受傷的人生理遭受多大的痛苦,因此你更加小心不因粗心傷到他人,或只在乎自己的感覺任意去傷害別人,對教育來說這才是真正重要的,而在錯的同時,我們還能趁這個時候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對的。

而在操性上所謂的抵消並不是真正的消失,他還是留著紀錄提醒曾經犯錯的學生,讓他們因為這些錯誤在未來人生的旅途上更加的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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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utu7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